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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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8-10
主题:
异地生育
内容:
在深圳缴纳社保及生育保险,如果在省外异地生育,医保报销比例与深圳市有什么区别吗?生育险有什么福利?怎么申请?与在深圳市生育享受的福利有区别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11
答复时间:
2025-08-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跨省生育就医不能直接结算,对应的生育医疗费用(产检、分娩)先由个人支付,并在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逾期不予受理。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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