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龙女士
留言日期:
2025-08-08
主题: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吗?
内容:
你好! 深户,已在深圳上班2年多年后考上专升本到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大学读书。疑问: 1、已在广东省参加大学生医保是否可以在户籍地缴交居民医保? 2、曾在深圳缴存2年多的职工医保停保后马上缴存居民医保,在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没有断交的情况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是否合并计算医保缴费年限? 3、在百度查询看到以下内容: “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医保个人账户,且其缴费年限不纳入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如需累计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一档。”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8
答复时间:
2025-08-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一、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按照上述规定,同一参保人不允许两地重复参保。
二、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累计缴费年限是指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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