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llyhcy
留言日期:
2025-08-06
主题:
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
内容:
假设我在婚前购入一套住房,房贷采取纯商贷模式。后与对象结婚,对象婚前也有一套住房,采取组合贷模式。婚后,我想将我名下的住房置换掉,卖出后拟再买一套改善住房。请问,该套改善住房是否可以使用我的公积金进行组合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7
答复时间:
2025-08-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同一时间段内一个家庭名下只能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公积金贷款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具体以柜台审核为准。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