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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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如风
留言日期:
2025-08-05
主题: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
内容:
我司在A地建设了年屠宰生猪 10 万头以上的屠宰场,编制了环评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在B地(位于深圳市)建设生猪临时中转站,生猪在B地清洗、检疫后再送入屠宰场屠宰。经对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B地建设的生猪临时中转站属于扩建项目,未找到直接符合的分类管理情形,是否可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二、畜牧业 03的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具体规模化的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分类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还是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6
答复时间:
2025-08-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内容:

亲爱的市民朋友,您好!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首先判断建设地址是否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评价单元内,在清单评价单元内且未纳入《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公开网址:https://meeb.sz.gov.cn/xxgk/zcfg/zcfg/hblgfxwj/content/post_11974750.html)的项目无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清单评价单元外的项目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 年版)》(公开网址:https://meeb.sz.gov.cn/xxgk/zcfg/zcfg/hblgfxwj/content/post_8406149.html)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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