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unton
留言日期:
2025-08-05
主题:
关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咨询
内容:
你好!咨询一下,现在手头有一套二套房,有公积金贷款,想卖掉后还清公积金贷款再买房:1)是否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2)是否可以做 购房提取 和 还贷?有什么限制?3)是否有出台新的政策,可以先提取出公积金作为再次购房的首付款?可以提取多少?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6
答复时间:
2025-08-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一个家庭同一时间段只能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后再次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业务。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目前暂不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后续我们将结合国家、省、市住房政策及我市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适时研究。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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