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25-08-05
主题:
员工的社保基数如何确定?
内容:
1、新入职员工,入职时间在月中,首月未全额发放全月工资,应如何核定基数? 2、新入职员工,入职时间在月底,当月工资与次月工资合并发放,应如何核定基数?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11
答复时间:
2025-08-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8月7日通过致电您,告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  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