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胡杨
留言日期:
2025-08-05
主题:
如何办理南山区中山苑小区的房产登记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7月4日发布《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守房屋安全底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将建设单位责任与群众利益相分开,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指出,“驻粤部队军用土地房屋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参照执行”。 中山苑属部队房屋,但已经出售给个人,颁发有部队的房产证。此类房屋如何办理房产登记?请予以答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8
答复时间:
2025-08-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于2025年8月7日下午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已告知您,来文所询“中山苑”尚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十七、第三十五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需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需先行办理该栋建筑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中山苑”项目,如需办理建筑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用地单位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及《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备齐相关材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另,如该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深府规[2025]2号)的情形,可参照上述规定,完善用地手续、规划手续、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后,备齐相关材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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