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肖家乐
留言日期:
2025-08-04
主题:
深圳技师学院毕业高级工毕业班是否符合深圳保租房申请
内容: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深府办〔2009〕24号),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深圳技师学院毕业生,在深圳市范围内可享受与大专学历同等待遇,在毕业后可以进行相关人才引进,请问在保障性住房政策中,是否归类为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请根据我的描述如实回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5
答复时间:
2025-08-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高级工班符合规定申请条件内学历要求。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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