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王永念
留言日期:
2025-08-01
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内容:
1、租房提取额度是分阶段性的吗?2025年10月前与2025年10月后分别是多少? 2、本人非深户,现由于公司裁员,公积金已停缴,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还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吗? 3、办理了租房提取后,账户里剩下的钱将来可以在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时全额提取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1
答复时间:
2025-08-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日实施,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自助办理);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柜台办理);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柜台办理)。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2025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期间办理租房提取的,采用分段计算原则,系统自动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度:1、提取月份在2025年10月(含)之前的,最高可提取金额为申请当前月应缴存额*65%*2025年10月(含)之前的未提取的月份数;

  2、提取月份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的,最高可提取金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80%*实施方案期间未提取的月份数。租房提取政策和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询了解,办理符合自身情形的提取业务。

  非深圳户籍职工离开深圳时,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前提: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职工可以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等自助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业务(简称: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业务规则如下:

  1.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办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申请接续手续的,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职工的提取申请。

  2.职工户籍不在本市且未办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接续手续的,在其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满三个月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职工的提取申请;职工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不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3.职工户籍不在本市、未在深圳缴存社保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职工的提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不满6个月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4.若职工存在异地转入资金的,除了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异地转入资金入账满六个月的要求。

  业务成功受理后,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将在受理办结后三个工作日内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内,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为销户状态。业务办事指南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