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zhu
留言日期:
2025-07-31
主题:
怎么使用异地公积金
内容:
我的公积金是北京国管公积金,现在长期深圳工作,如果再深圳购房可以使用北京的公积金吗?如果可以需要怎么申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1
答复时间:
2025-08-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则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城市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可以按规定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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