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黎明
留言日期:
2025-07-31
主题:
在职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被恶意大幅减低
内容:
我在现工作单位已连续工作多年(非2024年新入职员工),我的工作单位在今年3月份扣减了我上一年度的年终奖(2024全年度),导致2025年度7月份调整缴存基数时,我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部分大幅减低,扣减的年终奖系数没有并入计算缴存基数,结果我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大幅下降,导致我公积金月缴存金额大幅下降。请问公司故意扣减职工年终奖,让职工公积金金缴存基数大幅下降,公司这样的行为违规违法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1
答复时间:
2025-08-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一次。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确定。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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