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晏清
留言日期:
2025-07-30
主题:
男方领取生育津贴事项咨询及办理流程
内容:
您好! 我(男方)在深圳市正常缴纳五险(包括生育险),我配偶未就业(全职妈妈,在江西交灵活就业,但未购买生育险),且于2025年3月30日生育一孩。 现咨询事项: 1.以上情况我(男方)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2.如果可以领取,那么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30
答复时间:
2025-08-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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