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吴霞
留言日期:
2025-07-24
主题:
关于被吊销企业的注销办理手续咨询
内容:
致贵单位: 我司2010年注册于深圳市龙华区。公司成立后因故未实际经营,且后期疏于管理,导致于2018年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现我司拟申请注销营业执照,但面临以下困难: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等全套印章均已遗失; 2.通过法定代表人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亦无法查询到本企业信息。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应如何办理注销手续?盼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24
答复时间:
2025-07-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5年7月30日,已短信告知您,您所咨询的吊销(除名)企业办理注销回答如下:吊销(除名)企业办理注销,先清理税务,可登录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   点击 “企业注销一窗通”然后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https://amr.sz.gov.cn/psout/上注册用户后进行申请。操作流程为:商事登记系统个人中心首页右上角“我要申请”→商事主体注销登记(注销企业一窗通)→一般注销→填写公司(个体)资料→发布解散、清算组、债权人公告及清算组公示→等待45天。预约至现场申请注销或网上全流程提交注销。(注:除名企业,企业名称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都已遗失需登报公示,办理注销时拿报纸预约至现场办理。如无法操作请到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脑自助区申请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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