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翁女士
留言日期:
2025-07-22
主题:
关于公积金基数问题咨询
内容:
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请问上一年度的工资怎么算?公积金是每年7月调整的,比如2025年7月,是按照2024年7月-2025年6月的平均工资,还是2024年1-12月的? 如果是2024年的,是按个人所得税申报口径的期间还是按照2024年应发的口径?是否包括2025年1月发放的2024年度的年终奖金?(我们公司的工资在次月10号发放,个人所得税按照实际发放的期间进行申报,与应发口径会有一个月的差异)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22
答复时间:
2025-07-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确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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