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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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7-22
主题:
生育险异地
内容:
你好,想请问下我们在深圳买了好多年的社保(二档职工医保)了,公司外派到赣州市,刚刚怀孕了,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医院医保办也说深圳社保是可以使用的,但是我目前还是刷不了社保,是只能用于门诊?还是说生育险不能异地结算,需要先自费后一起回深圳社保局办理报销呢?盼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22
答复时间:
2025-07-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在省外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关于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要的具体材料和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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