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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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7-17
主题:
深圳买了保障房后,如果十年内村里有回迁房,政府会收回我的保障房吗
内容:
如果十年内村里有回迁房,村里有股份分到的回迁房,不是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应该划拨的红本,不是我主观意识购买的房子,是村子找开发商争取到给村民的利益,请问政府这样还会收回我的保障房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17
答复时间:
2025-07-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在取得完全产权前,村里有回迁房通常不会直接导致保障房被收回,但若回迁房使家庭符合条例中的特定情形则会被收回,具体分析如下:若回迁房未导致家庭另行拥有住房:如果村里的回迁房只是有规划或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实际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家庭名下仍仅有保障房这一套住房,未出现 “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 等情形,政府通常不会收回保障房;若回迁房交付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使家庭名下拥有了除保障房之外的另一套住房,那么符合 “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 这一情形,政府会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予以收回。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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