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郑
留言日期:
2025-07-14
主题:
关于使用丈夫生育报销
内容:
老婆4月份生育,但因老婆公司财务失误,3月份没缴五险一金,导致无法使用医保,生育期间生育费用全部自费,后面有补缴,本想产假结束回公司看如何处理,但6月公司老板说公司经营不善倒闭,7月份开始社保断缴。 朋友指点说可以用本人社保报销(本人社保一直未断),现在想问下该情况,我们要如何进行下一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14
答复时间:
2025-07-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现金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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