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1
留言日期:
2025-07-10
主题:
假释
内容:
假释条例当中的刑期要超过二分之一 请问一下在深圳监狱当中这个二分之一的刑期包括在看守所里面待的时间吗 看守所待的时间和监狱里面待的时间加起来超过二分之一能不能申请 能达到申请的条件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11
答复时间:
2025-07-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粤高法发〔2019〕2号)》第五十二条,对未经减刑的罪犯直接报请假释的,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对其悔改表现考核时间,应当不少于余刑的二分之一。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判决执行之日”,是指罪犯实际送交执行机关之日。即入监执行后,对悔改表现的考核,不少于余刑的二分之一。

已安排工作人员和您电话联系,对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深圳监狱便民服务电话0755-8201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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