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马万良
留言日期:
2025-07-09
主题:
弹性延迟退休政策咨询
内容: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规定,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能延迟退休。请问,国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怎么界定,有没有标准?我司有一名员工,岗位是办公室档案管理员,一名普通员工,高中毕业,今年9月退休,他想申请弹性延迟退休,请问能不能办理?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14
答复时间:
2025-07-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致电您,告知职工是否为其他管理人员由单位确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双方至少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退休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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