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婵沐春光
留言日期:
2025-07-09
主题:
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易地安置
内容:
本人肖女士,系南部战区空军第二招待所(原广州军区空军第二招待所)退休干部,于2022年12月退休,截至目前尚未移交地方。 现年62岁的我,于2007年4月离异后一直单身,目前,我独自一人在广州生活。儿子徐阳自2016年12月起,在南方科技大学工作,单位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根据民发[2014]13号文件,《民政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总后勤部司令部关于完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易地安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本人丧偶(离异)或孤身一人生活,且与父母、子女的户籍及家庭生活基础均不在同一地(市、州、盟)的可以申请到父母或选择一子(女)所在地安置。现本人希望在移交时,申请易地安置至深圳南山区,请问我的以上申请可以批准吗? 谢谢! 肖女士 联系电话18922278962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15
答复时间:
2025-07-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安置地原则上为无军籍职工本人退休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驻地。国家就无军籍职工易地安置政策有明确规定,我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宣讲解读,无军籍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部队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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