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tianer
留言日期:
2025-07-07
主题:
慢特病咨询
内容:
您好!我是重庆居民,今年51岁。今年5月到深圳工作,以非深户户籍购买深圳一档医保。原来在重庆办理了高血压,糖尿病,哮喘三种特病。请问这三种疾病能直接在深圳被认定为深圳特病吗?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如果不能,又该怎样申请认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7
答复时间:
2025-07-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保人患门特病种的,应当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公布的具有门特病种诊断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对于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可以在其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定点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高血压、糖尿病药品费用,可以享受我市的门特待遇。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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