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灰灰
留言日期:
2025-07-07
主题: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企业性质
内容:
我司(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注册,工商信息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我司有两家股东,一家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占股99%以上,一家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占股不足1%,请问我司是否认定为外商投资企业,还是认定为内资企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7
答复时间:
2025-07-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5年07月08日,已电话告知您,经核实,贵司股东非投资类的外资企业,故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属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