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爱德龙
留言日期:
2025-07-05
主题:
社保重复缴纳
内容:
如果员工于原单位7.5日停缴深圳社保,在东莞新成立的单位重新参保,那么7月社保会不会存在重复缴纳,如果深圳社保操作停缴7月,在东莞社保参保那原公司还要缴纳7月社保的嘛?原公司是深圳的需要搬迁到东莞去,东莞公司名称已改。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9
答复时间:
2025-07-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8日通过致电您,您表示7月想在东莞缴交社保,已告知可以通过“深圳社保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参保登记管理—变更离职员工停止缴费年月”变更停止缴费年月。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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