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雾似
留言日期:
2025-07-02
主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的问题
内容:
本人家庭在深原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为商业+公积金贷款,另一套为商业贷款。公积金办理了按月提取,即每个月只能取得每个月所交公积金金额的60%。如纯商贷住房已售出,家庭名下只有商业+公积金贷款的一套房产,此情况下,有两个问题:1、公积金账户里已有的金额能否申请全部提取?2、后续每个月公积金按月提取,能否100%提取每个月所交公积金金额?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3
答复时间:
2025-07-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申请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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