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潘小姐
留言日期:
2025-07-01
主题:
生育津贴发放问题
内容:
各位领导好,我的诉求是:关于生育津贴发放的问题,根据国家最新调整,生育津贴可以发放到个人账户的政策。 问题一:请问深圳什么时候实行该调整? 问题二:实行后个人应该如何操作? 谢谢领导的审核和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1
答复时间:
2025-07-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直接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下一步,我局将不断优化经办流程,进一步提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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