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老陈
留言日期:
2025-06-30
主题:
关于异地特殊门诊报销
内容:
您好,我今年5月份,办理了慢阻肺和糖尿病特殊门诊的确认。现在在河北省承德市异地安置,我在开上述两种病的慢性病处方时,医生选择不了慢性病名称项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异地慢性病报销?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1
答复时间:
2025-07-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3〕 7号)相关规定,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参保人已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在异地具有门特病种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目前,深圳市已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因所患门诊特定病种尚未纳入跨省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范围的,参保人可以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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