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Teacher
留言日期:
2025-06-30
主题:
深圳社保异地生育流程
内容:
您好, 我是一名深圳户籍的孕妇,缴纳的是深圳一档职工社保,目前产检都是在深圳进行,计划距离预产期两个月左右的样子回湖南郴州进行产检和生育,请问在此之前需要医疗异地备案到湖南郴州吗?同时想进一步了解在湘后续的产检费用和生产费用怎么报销? 盼答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30
答复时间:
2025-07-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已正常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外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分娩后或费用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网页)或到深圳就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超过2600元(报销所需资料:门诊发票及对应清单;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并加盖医院公章及个人证件)。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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