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妮燕
留言日期:
2025-06-30
主题:
江西赣州已上红牌新国标电动车如果合法在深圳行驶?
内容:
想把江西赣州电动车已上牌新国标电动车托运来深圳骑行,可以吗,请问如何操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30
答复时间:
2025-07-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2025年7月1日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已致您沟通。答复如下: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维持原有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建议您骑行深圳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产品合格证CCC认证尚在有效期,打算在深圳长期使用,建议在深圳重新登记后,再注销江西号牌。后续如有车驾管相关业务问题,您可直接拨打深圳交警24小时服务热线(83333333)或通过“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咨询投诉-车管咨询-车驾管业务)(每日9:00-17:00),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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