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guoc666
留言日期:
2025-06-29
主题:
深圳公积金按月提取
内容:
我是用公积金跟商业贷组合贷的,目前公积金每月存的金额是可以覆盖月供。 一开始办理按月提取,商业贷是等额本息按月还款方式,后来变更了商业贷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但是提取的公积金的金额还是按照等额本息计算,目前还要自己补缴额外的现金来还月供。 请问是否需要重新签协议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30
答复时间:
2025-07-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商贷金额有变化的,需重新签订协议。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贷款类型为纯公积金贷款和部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建设银行)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办理按月还贷委托提取;贷款类型为公积金组合贷款和其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申请办理。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预约,并查阅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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