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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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6-20
主题:
保租房续租问题
内容:
目前在光明新湖街道安联尚璟府保租房,2年后大女儿年满18岁,目前是3房,3年后可否继续续约3房。因为小孩也在光明上学,想继续续租。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24
答复时间:
2025-06-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号))相关规定,承租家庭或者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向配租单位提出续租申请,配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其续租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原配租通告规定条件的,予以续租,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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