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kerwin
留言日期:
2025-06-20
主题:
公寓居住权询问
内容:
远洋新干线有复式公寓在售,销售人员按居住性质做宣传,因有规定说商办不可住人,故在此咨询:1该项目的复式公寓是否可合法居住?相较于住宅,其土地权利有和区别?关于深圳怎样的复试公寓可居住有无相关规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24
答复时间:
2025-06-24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公寓居住权询问,现答复如下:
一、经核查,远洋新干线晶钻广场于2013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5年5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其中竣工商务公寓18800.74平方米。
二、根据2020年7月发布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建设局 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0]398号),在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21)》第2章用地分类与使用原文:2021年9月,取消商务公寓的相关表述。据查修订前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其中表2.2.2.3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中提到:住宅为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商务公寓为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
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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