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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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6-18
主题:
请问申请公租房提示的这个是什么意思?
内容:
请问申请公租房提示的这个是什么意思? 本人(含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下同)于2023年8月1日《深圳市公共租赁 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2号,以下简称”352号令”)施行之前提出 轮候申请并经审核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根据352号令第五十条有关规 定,现本人自愿做出如下选择【仅能选择其一】 选择一:按照原政策执行 选择二: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条件审核、认租、续租、退出等均接受按照352号令有关规定管理 请问这两个选择有什么区别?是什么意思?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9
答复时间:
2025-06-2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已于2025年6月20日致电联系市民,告知市民1、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2、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个自然年度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主要包括:(一)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二)经营净收入。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三)财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者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四)转移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3、家庭财产总额指的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市民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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