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王俊
留言日期:
2025-06-16
主题:
跨省异地门特就医报销政策咨询
内容:
我爸缴纳的医保是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城乡居民医保,4月份我就办理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于今年5月在宝安人民医院确诊为小肠胃肠间质瘤(高风险),出院后我在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了门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并通过了门慢特病认定审核,6月初我爸二次在宝安人民医院住院,于6月13日出院后,医生开了一张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病种属于恶性肿瘤,病种代码M00503,我拿到申请表去宝安人民医院门诊咨询,门诊工作人员告知外省的门慢特待遇目前在宝安人民医院享受不了,只有广东省内才能享受此待遇,我在深圳医疗保障局官网上也查询到了门特病种恶性肿瘤是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请问为啥宝安人民医院给的回复和政府部门的政策通知不一致,下一步我想继续带我爸在深圳进行后续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7
答复时间:
2025-06-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经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核实,跨省异地医保参保人在参保地医保部门成功办理恶性肿瘤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及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后,可持社保卡和大病诊断证明到该院享受跨省恶性肿瘤门特待遇。经查,您父亲已于2025年6月18日在宝安人民医院成功发生跨省异地医保门特医保记账费用。若有其他医保问题,您可联系就诊医疗机构医保服务e站或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协调解决。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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