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咸鱼
留言日期:
2025-06-16
主题:
5月刚入职已扣医疗费,5月30号住院,次月6月10号出院,是属于生效期可以使用医保吗
内容:
在外地就医住院,没备案,想要回深圳做手工报销,5月新入职已扣医疗保险费,5月30号就入院治疗,6月10号出院,发票结算时间是6月10号的,这种情况可以走报销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6
答复时间:
2025-06-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相关规定,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异地就医基本医疗费用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可以将参保人符合本市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关于市外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服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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