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刘瑄瑄
留言日期:
2025-06-16
主题:
关于婴儿户口的问题
内容:
您好,我想问一下,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深户单位集体户,但是已经从该单位离职,这时候婴儿出生之后,还能上深圳户口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操作,如果不能的话能说明一下原因吗,谢谢回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6
答复时间:
2025-06-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户籍管理规定,符合市内移居条件的,按入户类别(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派出所公共户)顺序迁移。申请人在本市无房产及政策性租赁住房立户和迁入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现社保缴纳单位注册地派出所公共户;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社保的,迁入社保缴纳地区属社保局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户;未缴纳社保的,迁入现户籍地派出所公共户。您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告知单-市内移居详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前往拟迁入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市内移居。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在国内所生育的子女,可随本市父或母登记入户。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其中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的,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入户。您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告知单-出生登记详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如有疑问或其它户政问题可拨打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户政咨询电话:0755-84460332。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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