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雷莉
留言日期:
2025-06-14
主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人数要求的咨询
内容:
【背景说明】某有限责任公司在拟定公司章程过程中,遇到关于章程中董事人数的疑问。根据《公司法》46条、68条之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但从对于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的事项要求来看,对于董事具体人数并未进行要求。 【咨询要点】 1.该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明确载明董事人数? 2.如需载明,该部分是否强制要求明确为【董事人数*人】?还是区间化表述为【董事人数*人至*人】亦可?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6
答复时间:
2025-06-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5年6月20日,已短信告知您,经核实,公司章程需明确载明董事具体人数。不可区间化表述。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