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jun
留言日期:
2025-06-10
主题:
军士转业异地安置
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现役军士,想咨询一下转业相关问题,我配偶是一名社区工作者,在深圳工作了十年了,户口在湖北,现在想把户口转到深圳,不是集体户口,且有中级资质,下一步方便我转业安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应结婚满两年,这一点我符合,不知道是否符合异地安置条件,深圳市军士安置是否有其余的安置条件,希望帮我解读一下政策。主要在网上看到需要结婚前户口配偶户口在深圳,那我现在已经结婚满三年了,如果我家属入户后,我是否需要离婚再结婚满两年的要求。对这个比较迷惑。谢谢,希望可以详细解答一下,谢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6
答复时间:
2025-06-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2024年9月1日施行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退役军人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除符合其安置方式对应的规定条件外,按照本人部队驻地安置的,还应当在驻该城市部队连续服役满规定年限;按照投靠方式安置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深圳作为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之一,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关于退役军士个人是否符合进深圳市安置,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向所在部队转业移交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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