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lina
留言日期:
2025-06-09
主题:
原营业执照副本丢失 法人变更 没有旧的执照副本回收 怎么领新执照?
内容:
我司法人已经变更,领取新执照需要回收旧执照,但是旧执照副本已经丢失,请问怎么处理才能领取到新执照?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09
答复时间:
2025-06-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5年6月10日,已短信告知您,经核实,若您法定代表人变更业务还未办理的建议您可同时办理补照业务。若您变更业务已受理通过再发布的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是针对未领取的新执照所发布的,建议您可通过登报的形式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后由经办人携带身份证、执照正本及报纸前往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发照窗口领取新执照。或您再重新办理一次补照业务。补发营业执照需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发布营业执照副本作废声明,公告路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变更登记一窗通)--办理入口--个人登录(请登录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账号)--我要申请--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集团成员公示”。发布公告后,再由公司指定经办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补、换发证照--在线办理--个人登录”自主向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申请,在填写界面中,打开“补照”,是否公示选择“是”,具体申请情况届时请以对应业务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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