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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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路人
留言日期:
2025-06-08
主题:
深地合字(2010)6026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合同条款含义释明
内容:
您好,我想询问关于B116-0077宗地出让公告附件的格式合同的条款含义,即深地合字(2010)6026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十一条中约定“项目建成后,建筑面积自用率不得低于60%,且该部分面积10年内不准对外出售。”该条款中宗地上建成的安信金融大厦60%项目完工后不可转让,是指项目7万平方的60%不可转让,还是两个联合开发主体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自享有的面积的60%均不可装让?求解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0
答复时间:
2025-06-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深地合字(2010)6026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合同条款含义释明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B116-0077宗地已于2010年11月18日签订深地合字(2010)6026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签订第一、二补充协议,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项目建成后,建筑面积自用率不得低于60%,且该部分面积10年内不准对外出售。经查档,未查到“两个联合开发主体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自享有面积的60%均不可转让”的相关依据。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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