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东风
留言日期:
2025-06-06
主题:
关于20年的租赁型人才房是否参照现在的保租房政策可以一直续租?
内容:
20年入住的租赁人才房,明年九月份到期,按在现有的人才房政策,是否采用和保租房一样的政策,可以一直续租?如果不可以,那可以租赁多久?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09
答复时间:
2025-06-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已致电联系市民,告知市民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号令))相关规定,承租家庭或者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向配租单位提出续租申请,配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其续租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原配租通告规定条件的,予以续租,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三年。市民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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