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攀
留言日期:
2025-06-06
主题:
企业注销问题
内容:
您好,咨询下我之前在网上办理过名下企业线上注销,当时公告没够45天然后发起线下注销,后边这个公司又撤销注销公告,那我在撤销公告之前发起的那次线下注销流程还能走通吗,还是说要重新再走企业一般注销流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06
答复时间:
2025-06-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5年6月10日,已短信告知您,经核实,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注销需先发布解散公示、清算组公告和债权债务公告,债权债务公告期45天期满后方可提交注销流程。清算组公告和债权债务公告,由企业自主发布。若您企业为正常存续状态的,上述公告也可自行撤回,已撤回的公告自动失效,若您撤回公告后需办理注销的,需重新发布相关公告,公告期满再申请注销流程。相关注销公告发布/撤销路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变更登记一窗通)--办理入口--个人登录(请登录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账号)--我要申请--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集团成员公示”。具体审核结果请以提交的业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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