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王先生
留言日期:
2025-06-03
主题:
深圳保租房
内容:
1.如何申请,入口在哪里,如何操作? 2.申请条件是什么? 3.放租房源在哪里看? 谢谢回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05
答复时间:
2025-06-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已于2025年6月6日致电联系市民,告知市民如有保租房推出配租,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发布配租通告。认租保租房须符合《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配租通告要求。其中,《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为:(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三)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附表)。具体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可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看或向户籍所在区住建部门咨询。市民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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