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咸鸭蛋
留言日期:
2025-06-03
主题:
油车指标已购买电车,怎么不卖出车辆更新指标
内容:
哈喽,亲,本人名下有两辆车,均为电车,其中一台是油车指标车辆A,另外一个是新能源指标 车辆B, 目前想购置一台油车,车辆B想卖出,车辆A保留,如何更新车辆A的油车指标,可以在车辆B卖出之后直接申请变更新能源号牌吗?更新之后原号牌可以保留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03
答复时间:
2025-06-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2025年6月3日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已致电您沟通。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让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您反映使用普通小汽车指标登记的车辆A在未办理转让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业务的情况下,如何更新该普通小汽车指标的相关问题,建议您向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咨询(电话:0755-12328)。

二是关于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保留的问题,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符合上述要求的,两年内您办理同一号牌种类的车辆登记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后续如有车驾管业务问题,您可直接拨打深圳交警24小时服务热线(83333333)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车管所”(咨询投诉-车管咨询-车驾管业务)进行在线留言(每日9:00-17:00),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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