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秋
留言日期:
2025-05-29
主题:
生育津贴、“惠民保“有关问题咨询
内容:
您好:
有2个方面的问题咨询:
一:1、“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里的工资标准是指每个月的工资应发,还是指实发,抑或是包括单位承担部分的社保公积金在内的所有成本?
2、补的只是98或128天的津贴,但整个产假假期是远多于这个天数的,整个产假期间单位发的工资高于社保局下发的津贴,那是否也要再补给女职工?
二:“深圳惠民保”,已参加深圳医保的非深圳户籍职工,可以自费帮家属参保吗?如若可以,参保后,职工家属在广州等异地以外的医院就医(包括门诊、住院)是否可以享受相关待遇,是怎样的报销比例,是否也可以申请门特慢的待遇?
感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