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女士
留言日期:
2025-05-26
主题:
关于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
内容:
近日深圳市发布关于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里面包含的范围的第三条第(二)为:“原经济特区在1993年7月1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前》,原宝安、龙岗两区在1993年7月14日 《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建成,有土地权属材料或报建相关材料的不动产。”我想了解,金菊花园、万丰商业街22栋是不是属于“有土地权属材料或报建相关材料的不动产”,能否查到相关的报建材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30
答复时间:
2025-05-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回复您。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