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生
留言日期:
2025-05-26
主题:
异地公积金提取与贷款
内容:
你好,我准备在珠海购买一个二手房,和女朋友共同购买,想咨询几个问题: 1、我如果提取公积金出来去交首付,需要走哪个业务流程?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可以吗?我看“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还得很多材料还要房产证发票啥的这个我们都还没给钱肯定是没有的。 2、如果我提取了公积金之后,会影响后续的公积金贷款吗?比如是否还能接着对该房子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会降低等。 3、是否还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27
答复时间:
2025-05-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如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职工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等渠道自助办理。

  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职工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出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供柜员查验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柜员查验后该电子码立即失效。“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申请,该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职工可重新申请,路径如下: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服务-(业务办理模块)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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