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ff
留言日期:
2025-05-22
主题:
民生住房诉求
内容:
近期推出的保障性租赁房,比如身边多娃家庭摇号到宝安万科都会四季花园三房90多平,全新楼,精装,大家都觉相当于赚了几百万,说入住与自有房基本没区别,续签住一辈子,再转租给下一代,世代继承。这种房子本该是政府给支持过渡用的,实际却成了少数人一直占住的资源?对于那些同样的深圳工薪阶层群体,用所有积蓄货款买个老破小房,上班又偏又远,背沉重的房贷,然而房价市价却亏损严重也无法出售的老破小,换置成大问题,随时间推移家庭人口增加,要么窝居在小屋,要么自己出去租房,市场租金高,生活压力非常大。然而这些保障租房,对深有房人群也一刀切,不符条件永远无份。政府对这个夹心层群体的民生住房大问题如何解决?同是深圳纳税人,政府能考虑也扶持一下这类群体?反而有些无房的群体,要么炒股市挥霍一空,要么口袋里存着大量余款,周边有房产。或者说,保障性租赁房,是否也应考虑居住时限与家庭资产额,平衡一下民心。不周之处请海涵,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23
答复时间:
2025-05-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符合《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申请续租;保障性租赁住房虽然未设收入财产条件,但是要求申请人社保、户籍、学历、住房等符合条件。对于所提相关建议,我署将在后续保障性住房工作中予以充分研究。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