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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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留言日期:
2025-05-06
主题:
关于公积金基数的相关疑问确认
内容: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有以下疑问。
1.“第二十三条 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否包括年终奖?如包括,年终奖是根据权责口径(如2023年奖金,2024年1月发放,计算到2023年度中),还是收付口径?(如2023年奖金,2024年1月发放,计算到2024年度中)
2.“第二十三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如何界定“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
3.缴纳基数是否包含深圳社保局拨付的由单位代发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