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楚忠
留言日期:
2025-04-27
主题: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人才住房
内容:
我是香港人,在深圳就业。 请问申请人才住房,所在企业的纳税注册地址需在前海合作区扩区前,还是在扩区后的范围? 具体的,以下企业所在地是否符合审核条件: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3区海秀路23号龙光世纪大厦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29
答复时间:
2025-04-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如需申请人才住房,所在企业的纳税注册地址需在前海合作区扩区后的范围内。如有疑问可咨询前海国际人才港(0755-86558391),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