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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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4-27
主题:
投诉公积金新政
内容:
我要投诉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五、开展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此项规定造成不能办理商转公: 一是政策要求要进行房产价值评估,但我自己无法查询房产价值,因为办理商转公,此前已经请假两次,都因为各种原因办理不成功或被银行找理由拒绝了,终于各项都齐全符合要求了,又多了这个政策,还要请假去办理,但又不知道房产价值,可能又要面临一次不成功; 二,最重要的是,本人2022年买房,到现在房价可能已经跌了一百万,房价下跌本人毫无怨言愿赌服输,但竟然因为这个政策,可能面临需要先缴纳二十余万元的差价才可以办理商转公,买房一路都是坑,我们普通人真是太难了,要求提高该规定中的80%的不合理比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28
答复时间:
2025-04-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为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明确开展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将线上向房地产评估机构发起评估,整个流程不会延长商转公贷款审批时间,也不会向职工收取任何评估费用。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其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应当不超过符合相关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的80%,超出部分需提前还款。商转公贷款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公积金中心后续将不断优化提升各项便民服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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